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智能枪弹柜及配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GDGJ-17016-FZHW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智能枪弹柜及配套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磋商文件
四、项目内容、需求:
1、项目内容:智能枪弹柜及配套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智能枪柜、智能弹柜、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公安部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4、具有智能枪弹柜关键性元器件(指纹仪、枪锁、子弹抽屉)公安部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5、具有《警用装备》会员证书(原件备查);
6、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报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于处下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请提供营业执照);
3、购买人员2017年近季度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9月26日15时0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号801房开标室)(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26日14:30)
九、磋商时间:2017年9月26日15时00分
十、磋商地点: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号801房评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
十二、磋商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招先生
采购机构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0668-2736333
传真:0668-2736333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号801房
邮编:525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官山东分理处
账户:4405 0169 0668 0000 0061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