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电力有限公司《I期直流动力II段蓄电池组更换及I期直流控制II段蓄电池组更换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疑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潜在投标人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I期直流动力II段蓄电池组更换及I期直流控制II段蓄电池组更换设备采购》(招标编号:ZJPT027117)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由招标人作如下回复:
1问:I期直流动力II段蓄电池组更换和I期直流控制II段蓄电池组更换设备采购技术条件书中4.技术要求—4.2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基本参数要求—4.2.1系统概况里要求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为2.35-2.40V,而4.3性能要求—4.3.19投标人应提供的数据中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要求为2.33~2.35V,请明确以哪个值为准。
回复:以4.2.1系统概况里要求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为2.35-2.40V为准。
2问:I期直流动力II段蓄电池组更换和I期直流控制II段蓄电池组更换设备采购技术条件书中4.技术要求—4.2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基本参数要求—4.2.1系统概况—4.2.2 I期直流控制II段蓄电池组技术要求—4.2.2.12蓄电池槽、盖、连接条保护罩应具备阻燃性,阻燃性能应符合GB/T2408-1996中的第8.3.2FH-1(水平级)和第9.3.2FV-0(垂直级)的要求。采用FV0级的阻燃ABS,符合UL 94 V0阻燃认证,并提供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燃烧试验报告。GB/T2408-1996此标准以于2009年废止,由GB/T2408-2008全部代替。此条技术要求是否应以国标GB/T2408-2008代替?
回复:参照技术条件书内容:1.总则1.4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4.技术要求4.1以上所有标准都应是最新版本,如标准间出现矛盾时,则按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含技术条件书)与本澄清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